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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0月11日 星期三

生殖科技_筆記

1.  不育的定義
一對生育年齡的夫婦過着正常的性生活,若連續在12個月內沒有採用任何避孕措施卻不能受孕,醫學上列作不育。
隨著科技的進步,「生殖科技」能夠協助不育夫婦成功地孕育下一代。但生殖科技的應用進一步改變了婚姻與家庭的文化,甚至影響人們對生命的看法。

2.  「生殖科技」的意思
「生殖科技」是指運用多種的特別技術治療不育的夫婦。例如較簡單的技術包括「誘發排卵」及「子宮內人工授精」;較精進的技術包括「體外受精」。

指由實驗室的試管代替輸卵管的功能,過程是從女方的卵巢內取出卵子,在實驗室裏讓卵子與男方的精子結合,形成胚胎,然後可以進行基因診斷,避免胎兒遺傳某種疾病,最後才把胚胎移植到子宮內,使之在女性的子宮內著床,妊娠。

2.2. 性別選擇
試管嬰兒技術面世之後,人類對染色體有更多認知,男性的細胞含有X染色體和Y染色體,女性的細胞含有兩個X染色體,此外,一條單獨的精子只含一種XY染色體,而卵子總含有X染色體。因此,當一條精子與一個卵子結合時,若這條精子含有X染色體,便會產生一個女性胎兒;若這條精子含有Y染色體,便會產生男性胎兒。因此,科學家研究篩選精子的方來法幫助父母選擇嬰兒性別。

指女方在沒有性接觸的情況下,用自己的卵子經人工受孕,又或用他人的受精卵植入自己的子宮,代替他人擔任妊娠的工作,在分娩後,放棄母親的一切權利,把嬰孩交回委託人撫養。

3.  反思
科技是中性,視乎人們怎樣運用科技。生育本身承載著隨社會文化而來的種種期盼,例如:舊約社會普遍把生育視為祝福,不育就是咒詛;在華人社會裡,視血緣嫡系為香燈命脈。人是否有權左右生命的繁衍與走向?因此,當人們運用科技來生殖科技時,決定背後的原因與動機很值得我們深思:當中有多少是社群的價值?又有多少其實是出於一己之慾,以至一己之便?

3.1. 子女
l  子女將會產生身份混淆的問題。
l  自己有多少部份真正屬於父母?
l  父母對自己的愛是否受到影響?

3.2. 倫理問題
l  倫常關係變得更複雜:誰是父母親?
l  生育與婚姻生活進一步脫鈎。


3.3. 墮胎
l  「生殖科技」的過程中每一步都可能出現風險,因此醫生會「製造」多個胚胎,以香港為例,醫生大多在法例容許下,一次植入最多三個胚胎,若所有胚胎都成功成長,醫生便會殺滅較弱的。
l  胚胎是否一個生命呢?殺滅胚胎的行為是否涉及墮胎呢?

4.  基督教的看法
4.1. 生命是神聖的
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,所懷的胎,是他所給的賞賜(詩篇1273)
l  聖經肯定生育是美好的事,子女是上帝賜予夫婦二人的禮物,而非一件物品。

4.2. 生命的主權在於上帝
1拉結見自己沒有給雅各生孩子,就嫉妒她的姊姊,對雅各說:「你要給我兒子,不然,我要死了。」2雅各就向拉結生氣,說:「使你不能生育的是神,我能代替他嗎?(創世記301-2)
l  舊約社會中,視生育的主權在於上帝,人在其中是無能為力的,包括嬰兒性別、健康,以及能夠順利產子,但「生殖科技」中,人不單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,更涉及將生育「商業化」:消費者要什麼就造什麼,只要能經濟能負擔得起便可以得到想要的「產品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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